一、 需请假的教师提前到教务处填写假条(包括临时请假)。
二、 到批假领导处签字(或盖章),然后将假条交给教务员保
存,备定期做出统计,教务员依据假条做调课和调自习
安排。
三、 一般情况不能电话请假,偶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打电话请
假,但事后必须补办假条。
四、 坐班时间出外办事,出校门时要凭请假条第二联。
备注:⑴ 请假3天以上需校长批准。
⑵ 请假三天以内第一批假人为教务主任,若不在请到
副校长处批假,若副校长也不在,请到学生处主任处批假。
⑶ 教务员凭条办事。
大同市馨茂学校教务处
2014年4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