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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为初十班袁雪、庞月梅、陶润福 取销处分的决定

2015年09月01日 10:22:41 来源:学校原创 访问量:56506

    初十班学生袁雪、庞月梅、陶润福,于二O 一四年后半学年期中考试前,因晚休时间严重违纪,被学校给予记大过处分。处分期间,三同学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帮助教育下,能够认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,并以努力学习、遵守纪律的实际行动,对所犯错误加以弥补和改正。半年多时间过去了,经学校考察,袁雪、庞月梅、陶润福处分期间,能正确对待处分,并用心学习、遵守纪律,没有再犯错误,也没有其他违纪行为,各方面都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,赢得了班主任和全班同学的认可。
   
鉴于袁雪、庞月梅、陶润福的现实表现,经本人申请、班委会同意,校委会二O 一五年八月十四日研究决定:取销对袁雪、庞月梅、陶润福的处分。希望上述三同学能从思想上真正汲取教训并以此为契机,刻苦学习严于律己,努力做遵章守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。

          大同市馨茂学校

         二O 一五年八月十四日

编辑:庞文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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