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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-4-1大同市馨茂学校通 报

2015年04月02日 16:49:11 来源:学校原创 访问量:1246

1、寒假前,我校连续发生了多起学生损坏公物事件。其中:损坏宿舍铁皮柜3起。他们是:高十班的黄某、高十一班的曲某、高十五班的聂某;损坏消防窗玻璃的4起。他们是:初七班的黄某、温某,初九班的蒋某、唐某,高十二班的柴某。学生处对他们的这种错误行为,提出严厉批评并通报全校。除责令其照原价赔偿外,还要对其班级考核扣分。

   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,学校所有设施、设备都是为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服务的。每个同学都有保护、爱惜它们的责任与义务。那种把学校的物品当做是别人的东西可以任意损坏,或者把它当作发泄坏情绪的“出气筒”施以拳脚,都是极其错误和不可取的。作为一名学生,不管是谁的东西,我们都要爱护它、珍惜它,让它发挥应有的作用。正所谓“一粥一饭常思来之不易,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”。不管在什么情况下,都不能鲁莽行事不考虑后果。在此,我们提醒每位同学,当我们使用各种设施、物品时(包括课桌凳),一要保证它的完好;二要确保自己的安全。比如消防窗玻璃,一旦碰碎就有可能伤及自身或者他人,这是很危险的。这一点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。作为中学生,一方面,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;另一方面,我们从小就要树立爱护公私财物的意识,提高辨别是非、对错的能力。不鲁莽行事不意气用事,理性对待周围的人和事,活动时要懂得避开危险。否则,就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。

22015128日晚22:50分左右,初二班135宿舍的张某、137宿舍的 

赵某不按时休息相互捣墙。捣墙所发出的巨大声响,一直传到三、四楼。严重扰乱了男生区的就寝秩序,造成了极坏的影响。经校委会研究决定,给予张某、赵某留校察看处分。

学校重申:在所有违纪行为中,捣墙是最令人厌恶和痛恨的一种。也是影响巨大、人人反感的违纪行为之一。值得注意的是,近日又有人捣墙,这是绝对不能允许的。今后,不论是谁,再有捣墙、跺地板、大声吼叫等行为,学校一律严肃处理直至开除。在此,我们提醒全校同学,新的学期内一定要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人人做遵章守纪和爱护公物的模范,努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,把精力用在学习上,做一个让家长放心、给老师省心的好学生。

 

特此通报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大同市馨茂学校
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

编辑:庞文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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