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2014年11月17日下午第二节课,高一(10)班和高二(3)班同上体育课。在老师的安排下,两个班进行足球比赛。比赛过程中,高10班吕某、金某,因踢球与高3班金某、康某发生冲突并打架,后被老师和同学及时制止。
吕某曾于9月7日在校外与初中学生打架,被学校给予开除试读处分且又违反规定带手机。处分期间又发生打架事件,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,破坏了学校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。为严肃校纪整饬校风,经校委会研究决定:给予吕某开除处分;金某开除试读处分。试读期间如再发生重大违纪立即开除。此外,家长与学校签订协议书,金某到高3班道歉并在本班做检查。事件发生后,高三班柴建华等同学保持冷静克制的态度劝阻本班同学,从而避免了事态的扩大。对此学校提出表扬,同时对班主任王甫老师的教导有方提出表扬。
学校重申:班与班进行足球比赛,这是增进班际交流、提高竞技水平的正常安排。即使发生冲撞或输赢,也不能用打架的方式处理。因为我们比的是友谊,赢的是体质。因冲撞或输球就寻衅打架,这不是我们所要的结果,也不是我们比赛的目的。因而是我们所不能允许的。
2. 2014年11月20日,高11班学生屈某、高16班贾某,在初中期间就有早恋行为,到馨茂学校后不思悔改无视校规校纪,在医务室有亲昵行为。鉴于屈某、贾某搞对象已形成事实,为教育本人、警示他人。经校委会研究决定:给予屈某、贾某劝退处分。
学校重申:学生来校的目的,就是接受教育增长知识,培养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习惯。但近来有部分学生特别是高中生,不是集中精力用功学习,而是把心思放在了参与早恋上。他们把搞对象当成来校的主要目的,或寻求刺激或寻找某种情感寄托,或明或暗放纵自己的行为,还有的甚至充当起龌龊的“红娘”,这都是极其危险和有害身心健康的。在生理和心智发育尚不成熟、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的情况下,任何学校和家长都不会允许学生早恋的。因此,凡违反校规校纪参与早恋的,一经发现一律严肃处理,绝不姑息迁就。学校告诫有这种行为和倾向的同学,及早改弦更张迷途知返,拨正自己的人生航向。把“野了的心”收回来,把“滥了的情”整起来,把“冲动的爱”关在笼子里。戒除浮躁安心学习,回到一个学生的正确的轨道上,用优异的成绩回报父母和学校。
特此通报
大同市馨茂学校
2014年12月2日